关于调整中日航线LSS的通知(24.1.1)
2023-12-05 09:54
各客户单位、锦江航运(日本)株式会社、锦诚船代:
根据市场情况,我司决定自2024年1月1日国内及日本开航航班起(具体以我司公布船期表中的海船开航时间为准),对中日航线进出口货物的LSS附加费进行调整,具体标准如下:
东行:
LSS调整前: 上海、太仓—日本:JPY15500/TEU;
青岛、大连—日本:JPY17500/TEU
LSS调整后: 上海、太仓—日本:JPY18000/TEU;
青岛、大连—日本:JPY20000/TEU
冷箱按上述费率1.5倍进行征收
起始航次: 2024年1月1日起(具体以我司公布船期表中海船始发港开航日为准);
收费方式:到付
西行:
LSS调整前:日本—上海: RMB850/TEU;RMB85/RT
日本—太仓、青岛: RMB850/TEU
日本—大连: RMB1150/TEU
LSS调整后:日本—上海: RMB950/TEU;RMB95/RT
日本—太仓、青岛: RMB950/TEU
日本—大连: RMB1250/TEU
冷箱按上述费率1.5倍进行征收
起始航次: 2024年1月1日起(具体以我司公布船期表中海船始发港开航日为准);
收费方式:到付
以上敬请惠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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